
译者注:原文发表于CBS,文中数据均截至原文发稿时(当地时间2月28日),所涉及日期和时间均为当地时间。文中观点与译者及平台无关。
从概率上来看,当凯德·坎宁安在比赛还剩不到2分钟时犯满离场、贾勒特·阿伦2罚全中、活塞落后6分的情况下,骑士被逆转击败的概率不到9%。
在没有坎宁安的情况下,活塞的进攻表现并不理想,但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克雷格·波特和埃文·莫布里各自罚丢了一个可能锁定胜局的罚球,顽强地将分差缩小到3分,并在比赛还剩6.5秒时握有球权。

这对骑士来说,引发了现代篮球中分歧最大的难题之一:在比赛最后几秒领先3分时,是犯规,还是不犯规?数据分析认为每次都要犯规,但教练们往往倾向于保守和多疑,他们中的许多人选择防守完这一回合,宁可让对手尝试扳平比分的投篮,也不愿冒着对正在投篮的射手犯规从而送给对手3次罚球的风险。
周五这天,肯尼·阿特金森冒了这个险。这让骑士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丹尼斯·詹金斯机警地在中场线外做出投篮动作——就在杰伦·泰森对其进行故意犯规的那一瞬间。

尼科拉·约基奇就喜欢这么做,每当他察觉到身体接触即将来临时,就会从很远的地方出手投篮,试图骗到3次罚球。这基本上是个花招,而且裁判通常不会上当。他们每次都会吹罚普通犯规,除非身体接触与投篮动作完美同步,但这几乎从未发生过。
然而,双向合同刚刚转为正式合同的詹金斯在比赛还剩4.7秒时获得了3次罚球机会,值得称赞的是他3罚全中。这非常考验大心脏与心理素质。詹金斯当晚的投篮手感并不好,但现在没人在乎了,因为他帮助活塞将比赛拖入加时,最终他们在加时赛中以122-119获胜。

对骑士来说,尽管多诺万·米切尔和詹姆斯·哈登缺阵,他们在客场对阵东部头号种子时本可以打得毫无心理压力,但这大概是最痛苦的一种输球方式了。人们会这样问:阿特金森让骑士在领先3分时选择犯规,这个决定做对了吗?答案是肯定的,毫无疑问。
但我对此有一个疑问:为什么NBA仍在允许这种“领先3分”时的故意犯规?这完全违背了规则的初衷。无论你怎么看,犯规本应该让犯规方付出代价,或者让被犯规方获益。而在这种情况下,结果却适得其反。

想象一下,如果一支橄榄球队在比赛还剩1秒时领先6分,可以通过直接越位来阻止进攻方尝试向达阵区投出一记足以扳平比分的传球?不,那样做的结果只是让进攻方推进得更近。但在NBA,你可以通过采取一种本意是惩罚己方的行为,直接剥夺那个机会。这毫无道理。这剥夺了球迷体验中最具娱乐性的部分,而他们支付了高昂票价看球,本身就像是在被“宰客”了。没有人花钱是为了看罚球的。
顺便说一句,联盟知道这一点。这就是为什么当一支球队在比赛还剩不到2分钟时,为了针对罚球糟糕的球员进行故意犯规时,联盟会进行惩罚。如果你这么做,就是两罚一掷。结果就是:现在没人再敢这么做了。这也让我们能在最后几分钟看到真正的篮球对决。

同样的逻辑也该应用在“领先3分”时的战术犯规上。如果这也可以判罚两罚一掷,相信我,你再也不会看到“领先3分”时的故意犯规了。
而且,别告诉我这些世界上最优秀的裁判不值得信任,说什么他们无法利用其判断力来裁定什么是故意犯规。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的整项工作正是建立在判断力之上的。周五那天球馆里的每个人都知道泰森的犯规要来了。詹金斯非常确信自己会被犯规,以至于在离篮筐60英尺(约合18.3米)开外就提前出手了。这并不难判定。

但话说回来,如果你想减轻裁判判定是否故意的负担,可以这样规定:如果在比赛还剩不到10秒时,你进行无球犯规,或者在3分线外任何地方对持球人犯规,那就是3次罚球。无论是否处于投篮动作,都是3次罚球。规矩就是这样。如果引入这条规则,那么从第二天起,“领先3分”时的故意犯规就会绝迹。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很高兴骑士在周五因这一策略而引火烧身。需要明确的是,只要联盟还允许球队钻规则空子,这么做就是聪明的选择。罚进2个球,然后故意罚丢最后那个,抢到篮板,完成二次进攻,这比仅仅投进一个三分球要难得多。所以为什么要给对手尝试后者的机会呢?
球队不会从球迷观赛体验的角度出发,他们只会考虑竞争优势,仅此而已。为那些付费看球的观众负责是联盟的职责。希望有一天联盟管理层能意识到这个问题,改变这个比赛末段的规则漏洞。但在那之前,希望有更多的球队像周五晚上的骑士一样引火烧身。每次发生这种情况,至少会让下一位教练三思而后行。
作者:Brad Botkin
译者:GWay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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